129 王艳玲 敬业奉献(岗位学雷锋)-201703 何长春 236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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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王艳玲

2017-03-28 14:28 | 来源: 吉网

  王艳玲,女,汉族,1967年8月生,1989年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乾安县所字镇纪委副书记。

  2005年10月,全省合乡并镇改革后,王艳玲调入乾安县所字镇纪委任专职纪检委员。自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镇纪委一大摊子工作全部压在了王艳玲肩上。她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做好年末省纪委验收“三资”清查和政务中心建设的迎检工作。当年9月末,王艳玲组织镇村干部对原有“三资”清查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清查、再登记,做到账册清楚,地界分明。对村屯“树息地”“旮旯地”“争议地”,她亲自带领镇农经人员进行重新测量、登记,并协调土地、农业、畜牧等部门进行卫星定位,重新认证、确权,在她认真核查下,全镇新增“树息地”“旮旯地”累计达60公顷,解决争议地和草原累计75公顷。同时,王艳玲按照县纪委要求积极向镇领导汇报镇政务服务中心筹备情况,制定出政务中心选址、建设模式、进驻服务中心站所等方案,为镇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王艳玲的努力下,所字镇的“三资”清查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纪委的验收。

  所字镇广字村一位70多岁的大娘,因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多次上访。2012年11月初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老人又到北京上访。王艳玲和同事三人,从老人的实际需要出发,尽心尽力地关心老人的衣、食、住、行,耐心细致地做老人的思想工作。7天后,她们的真诚和行动感动了老人,老人不仅心顺了、气消了,而且表示再也不告状了,并高高兴兴地和她们回了家。从所字镇纪委接访工作记录可以看到,王艳玲平均每年解决信访问题达50多件(次)。所涉及的内容,小到邻里间的纠纷,大到村干部腐败案件。但不管什么性质的信访事件,王艳玲都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由于工作成绩显著,王艳玲先后12次被评为“全县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2013年秋天的一个下午,一名上访群众来到了王艳玲的办公室,他反映所字镇神字村村民夏某自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白种村集体土地2.7垧,且存在双户口、双承包地问题。经研究决定由镇纪委牵头,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二轮土地承包已经过去16年了,时间跨度太长,而且有些问题又涉及临县,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但是王艳玲并没有被困难吓倒,她带领调查组进驻神字村,深入社员家中,认真走访调查;深入田间地头,仔细丈量土地;还多次到前郭县敖都乡派出所、农经站、财政所,以及夏某原户口所在村进行调查取证。其间,早出晚归是家常便饭,工作餐几乎全是大碗面,还不能保证时间,多数时候调查取证完回到家里时已是深夜。经过两个多月的详细调查,调查组获得了大量的确凿证据。事实证明,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她协调镇派出所取消了神字村夏某的一个户口,并决定自2014年起,由神字村收回夏某2.7垧土地作为村机动地处理,这2.7垧土地15年的承包费共计4.5万元,夏某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村集体缴纳。当王艳玲代表调查组和夏某谈话时,夏某情绪异常激烈,并扬言如果土地被收回他就杀了王艳玲。面对当时的场景,王艳玲毫不畏惧,依然耐心地做夏某的思想工作。在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解释下,夏某最后接受了处理决定。

责任编辑: 何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