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张洁琪 敬业奉献(岗位学雷锋)-201706 张昕莹 2451048

【2017年第二季度吉林好人网络投票】

121 张洁琪

2017-07-11 15:43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张洁琪,女,满族,1988年9月生,中共党员,桦甸市桦郊司法所所长。

  几年来,张洁琪在基层奔波奉献,也在这个大熔炉中不断磨练、进步、成长。她说:“组织给了我人生的舞台,我一定要越舞越精彩。”她个人2013年度荣获吉林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荣获桦甸市“优秀公务员”称号;2015年带领桦郊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2016年桦郊乡被吉林市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评为全市第一批示范点。

  桦郊司法所是桦甸市下辖村、屯最多乡镇司法所,但所长张洁琪却是一位“80后”。一个“80后”,论资历、阅历都尚浅,却在从事基层司法工作期间,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社区吸毒人员无一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全年调解矛盾纠纷不少于50起,人民调解案件调解率达到100 %,调解成功率达到96 %。所管辖范围内友谊村、红星村、榆树村等18个村发展成为吉林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张洁琪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三化”矫正工作法(即:资料档案规范化、教育矫正制度化、解矫回归人性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和行为上全面转化为一个守法新人。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她把法治的标杆树立在田间地头,号民脉、分民忧、振民心,把法治的力量转化为和谐的力量。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她积极利用矛盾集中排查期间、“12.4”等宣传日和村屯集市期间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群众送上法律书籍、普法小样。法律“六进”工作她做的扎扎实实,将普法当做撒播和谐种子,扎实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青春不易,或懂惜时;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工作4年来,她就是这样默默地奉献着,始终以一个新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爱岗敬业赢得尊重,以任劳任怨得到肯定,以勇于创新收获赞赏,在平凡的基层岗位上展现着“80后”司法干警的新形象,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着青春和才智,将魅力青春无怨无悔地献给钟爱的事业。

责任编辑: 张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