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 刘爽(已故) 敬业奉献(岗位学雷锋)-201706 孙晓云 245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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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 刘爽(已故)

2017-07-11 16:41 | 来源: 吉网

  刘爽,女,1964年6月生,中共党员,生前担任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17年5月4日,因病不幸去世,年仅53岁。

  刘爽同志自1995年12月起,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工作。2008年8月调至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在20余年的法院工作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室负责人。

  她一生兢兢业业、朴实辛勤。20多年来,一直奋战在基层民事审判最前线,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千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缠诉上访,无一违法违纪,办案数量和质量常年位居全院前列。在宁江区法院工作期间,她连续多年年均结案超300件,均在审限内办结,未发生一起错案或当事人缠访闹访案件。

  工作中,刘爽同志勤奋敬业,积极进取,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在她心中,法律的天秤一头连着正义,一头连着民心,她一直努力寻找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点,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维护法律权威。

  在长春房地集团诉21户被告公房管理费纠纷系列案中,被告居民大多年事已高,生活困窘,全额支付违约金会给贫困家庭造成沉重负担。她细致翻阅案卷,根据实际情况,逐户制定详细调解方案,争取各方理解支持,16户达成协议,另外5户判决后无一上诉。

  在审理多起拆迁户与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中,她挨门挨户深入调查取证、普及政策法规、权衡利弊关系、做出科学合理判决,经她处理的案件,拆迁户全部主动搬离,无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既保护了拆迁户合法权益,让他们享受到政策红利,也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

  刘爽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多本《审判手记》。在她挚爱的审判事业面前,刘爽一直勇敢无畏,砥砺向前。多年上访大户马某惯用进京闹访、跳楼威胁等极端方式阻挠相关工作开展,接触过的法官都怵她几分。2017年1月,马某涉案进入再审程序,大家都不想接这个“烫手山芋”,刘爽知道后主动把这块“硬骨头”揽到自己手里,她上门找当事人交朋友、问情况、谈想法,通过协调社区为她联系就业岗位、通过协调物业减免多年陈欠物业费、帮助联系学校解决子女上学难题,最终用真情和行动感化了马某,使其放弃了无理诉求。

  2016年,临近退休年龄的刘爽办案265件,名列全院第四。母亲身患癌症异地就医期间,她每个周末往返探望,从未耽误一天工作。

  2017年4月29日,刘爽在加班期间突发脑出血。弥留之际,她对儿子最后的嘱托是把加班时拿到家里的卷宗交还单位。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对法律事业的坚定信仰、深切热爱和执着追求感染着每一个人。

  作为法官,她公道正派,行事磊落;作为庭室负责人,她身先士卒,敢于担当。她把最美好的年华和生命,奉献给党的审判事业,她用自己平凡而光辉的一生,诠释了共产党员的赤诚情怀和时代法官的职业坚守。

  刘爽曾连续多年获得市、区院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及办案标兵称号,于2002、2005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责任编辑: 孙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