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张旭光 敬业奉献(岗位学雷锋)-201709 侯薇 251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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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张旭光

2017-09-29 09:51 | 来源: 吉网

  张旭光,女,汉族,1972年5月生,九三学社社员,辽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张旭光同志立足本职,担当干事,克己奉公,始终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干在实处,干出水平,为工商事业增光添彩,为辽源经济社会创新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2013年1月,市工商局组建经济合同监管管理分局,3月张旭光同志调到合同分局任副局长,协助分局长负责合同及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她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确立了以“霸王条款”整治为突破口开展合同监管。当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苹果”手机售后维修服务问题,她以高度的工作敏感性及时组织对辽源当时唯一的一家苹果授权售后服务提供商进行了查处,开启了全省系统查处苹果售后服务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先河。近年以来共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4件,涉及房地产、电信、汽车销售、快递、旅游业等行业,开创了辽源市工商局监管执法新领域。2015年11月受省局合同局邀请,她登上省局的讲台,在全省合同网络监管培训班就查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做经验讲座。

  她深知经济发展新常态及供给改革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及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传统监管执法模式提出新挑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合同及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专业性强,在辽源局没有成功经验借鉴,刚到合同分局工作时,她也是门外汉,为了尽快成为行家里手,她严以修身,加强学习。她把《合同工作手册》单位和家各放一本,随时学习。常常在双休日去新华书店查阅合同法律方面的书籍。潜心研究合同格式条款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排查各类合同格式条款4000多条次。查办合同及网络违法案件,她亲指导县区局干。2013年以来,她亲自查办了15件案件,无异议无复议无诉讼。合抱之木,生于毫末;百丈之台,起于垒土。任何事物都要有量的积累才有可能发生质的变化。她在实践中积累了经验,提升了水平。她被省局评为2013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办案标兵”。 2014年3月她被省局选为吉林省工商局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成员,是唯一的市州局合同部门工作人员。

  她作为辽源市工商局唯一的公职律师,为推进辽源市工商局法治建设做出贡献。她善于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难题。对市工商局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提出中肯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并多次参加疑难问题的会商。作为第一诉讼代理人,代理市工商局局行政诉讼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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