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 闫春和家庭 2017寻找最美家庭-好人投票 陈尤欣 234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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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寻找最美好人】

095 闫春和家庭

2017-03-03 11:1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闫春和家庭全家福.JPG

  闫春和家庭,四平市铁东区平安小区,家庭成员4人。闫春和家庭坚持廉洁自律、崇廉拒腐、勤俭节约、爱岗敬业、自觉树立清廉家风,生活情趣积极向上,一直以来是单位干部职工和身边群众学习的榜样。

  一、遵章守纪,公私分明。该家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能够正确对待公与私的关系。具体做到了“七不”:不以职权,谋取私利;不用公款,举家消费;不借其名,托人办事;不涉其政,混淆视听;不借婚丧,收钱敛财;不沾陋习,禁赌拒贿;不纵亲属,违法乱纪。公私分明,办事讲原则,一直以来就是这个家庭的优良作风。

  二、崇尚清廉,自警自励 。该家庭以崇尚清廉、陶冶情操为目标,以寓教于乐的形式,亲情助廉。全家做到了家庭内部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一是传导正能量,轮流主持家庭说廉讨论会、开展“家庭助廉”小知识问答活动,普及廉政知识,为家庭助廉创造良好氛围。二是观看反腐倡廉电影,利用典型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开展家庭“读文思廉” 活动,培养崇廉风尚,提高廉洁修养。四是家庭成员每人选一句“我最喜爱的反腐倡廉名言警句”作为座右铭,立铭励志,时刻教育、启迪、警示自己。

  三、牢守廉洁,勤俭持家。闫春和同志及其家人从不取份外物,不收义外财,构筑了一道家庭反腐保廉的坚固防线。特别是闫春和同志到四平市纪委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伊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以来,更加牢记和坚持廉洁原则,保持了清廉家风。

  四、干净担当,屡获殊荣。该家庭在思想、政治、行动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局观念、全局观念较强。工作上积极主动、干净干事、敢于担当。闫春和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年多,查办案件53件,立案20件,其中县处级立案6件,移交司法机关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从事公安和纪检监察工作24年来,闫春和同志先后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吉林省政法系统模范干警”、“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四平市十佳勤廉标兵”等二十余个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陈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