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李 艳 孝老爱亲-好人 周柏航 210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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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季度吉林好人候选人】

151 李 艳

2016-06-0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李艳生活照.JPG

李艳,女,汉族,1967年1月生,东丰县二龙山乡三义村3组村民。

在三义村,她是一位公认的好媳妇、好儿媳、好母亲。李艳1988年与丈夫结婚,那时婆婆已经不在了,只有奶婆婆和公公。当时奶婆婆79岁,公公60岁,两位老人身体都不太好。婚后李艳便提出与两位老人同住。她对待老人就像亲生奶奶和父亲一样。洗衣服,做饭,没有一点怨言。奶婆婆在90岁时,由于岁数大,摔了一跤把腿摔断了,从此瘫痪在坑上。从此,她帮奶奶擦身翻背、洗脸、洗脚、洗衣服、剪指甲、端屎端尿。人们常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是她却一如既往的精心照顾老人14年,把老人照顾到104岁去世。李艳奶婆婆100岁时,有人问老人长寿的秘绝是什么,老太太很自豪的说:“得有个像俺这样的好孙媳妇才行。”公公因为脚的原因不能下地,基本上就是瘫痪,也是李艳在侍候,如今已经26个年头了。在李艳精心的照料下,公公身体硬朗,精神矍铄。公公爱干净,她总是把公公的衣服床单洗得干干净净。李艳家经济困难,她舍不得给自己买时髦的服装,总惦记着先给几位老人添新衣服,或是买点水果、副食之类的东西让老人们尝尝,这一习惯一直到现在还坚持着。公公常对别人说:“李艳这辈子真不容易,侍候我们两个残疾人。”李艳的孝顺远近闻名,村里人有时候想不开的时候就会去问李艳,李艳经常开导大家的话就是,常言道:“顺者为孝”,老人上了岁数,话多唠叨是正常的,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对自己说,不要和老人计较小节,虽然有些话年轻人不爱听,但绝无恶意,我们要耐心听,等听完再作解释,这样就会化解误会。

她时常教育儿子学习要踏踏实实、生活要简朴、对人要和善、对长辈要尊敬、做人要诚实、做事要诚信,并在很多方面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教育孩子。如今儿子也结婚三年了,孙女3岁,李艳对儿媳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儿媳对待她也是如亲生母亲一样。儿媳说:“婆婆就是她的榜样,这个家里她最敬重的人就是婆婆。”因为李艳的通情达理,宽容孝顺,使家人都能互敬互爱,虽然生活有点苦,但是一家人就其乐融融,和谐温馨。

尊老爱幼成了这个家的家风,代代相传,根深蒂固。李艳用自己的爱心、孝心、责任心构筑了一个和谐的家庭,虽然没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事迹,可她却在平凡中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中国女性崇高的美德,展示了她孝老爱亲、无私奉献、积极乐观的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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