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于洪武 敬业奉献(岗位学雷锋)-201703 陈尤欣 236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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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于洪武

2017-03-28 13:59 | 来源: 吉网

长途客车上的黑手(吉林)

  于洪武,男,汉族,1968年4月生,中共党员,吉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客运派出所所长。

  于洪武从警17年以来,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敬业奉献,多年来经他手抓获各类扒窃现行犯罪分子近百人,挽回人民群众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不辞辛苦,勤学苦练,成就公交“反扒能手”。于洪武1999年从部队转业到吉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从一名公交刑警侦察员到刑警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先后破获以杨某为首的6人抢劫出租系列案件(破获抢劫出租车系列案件18起);以王某为首7人跨省长途客车“易拉罐”诈骗案(破获诈骗案件100余起);以梁某为首的9人公交车“聋哑帮”系列扒窃案件;以王某为首的4人长途客车“秘鲁币”诈骗团伙和以李某为首的多个长途客车流窜扒窃犯罪团伙,为打击公交犯罪做出了积极贡献。

  敬业奉献,在打击公交现行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中取得显著战果。2014—2016年、于洪武在省、市公安局统一开展的打击现行犯罪行动中,带领客运所全体干警以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长途客运站、主要商业街、市场、早夜市为主战场,积极开展打击现行犯罪行动。针对早、夜市扒窃犯罪活动突出问题,于洪武组织警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行动。每天他与民警们一起起早贪黑地深入到全市各大早、夜市上开展侦查摸排工作。抓获毛某等6人扒窃、拎包现行犯罪团伙,破获盗窃案件79起,案值10万余元。有力地维护我市早、夜市治安秩序的稳定,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人民公安报》等媒体对这一行动所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给予了报道。

  于洪武所在单位年年被市局评为先进单位,他个人多次被省厅和市局被评为打击刑事犯罪先进个人,10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在吉林市公安局开展的争做“崔光日式好民警”活动中,被授予“崔光日好民警”称号。

责任编辑: 陈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