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孙思嘉 敬业奉献(岗位学雷锋)-201703 何长春 236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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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孙思嘉

2017-03-28 14:40 | 来源: 吉网

  孙思嘉,女,1983年1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

  从检十年来,孙思嘉始终积极工作、勤于奉献、扎实肯干、爱岗敬业。以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为所在科、处室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点滴之中汇聚起检察机关敬业奉献的正能量。

  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在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孙思嘉克服所在部门人员少、案件量大、办案时限紧的实际困难,在加班加点完成办案任务、缓解部门办案压力的同时,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时间不断加强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的针对性学习,年均高质量办理、办结130余件批捕案件。

  2012年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工作以来,已审查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申诉(抗诉)案件77件。2014年,克服自己孩子小、爱人又经常出差在外的自身困难,孙思嘉同志再次代表吉林省院参加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行检察岗位练兵活动,以其扎实的业务功底、出色的案件办理与汇报能力,先后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

  10年来,孙思嘉先后在省、市级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0余篇、法制宣传文章20余篇。2007年度,针对诈骗犯罪所撰写的专题调查报告《对当前以办“事”名义占有财物型诈骗的调查分析》引起长春市领导的重视,时任长春市市长崔杰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市各大媒体据此对此一类型犯罪进行了集中报道。2014年,其撰写的调研文章《推进民行检察外部协调机制建设》在《检察之声》发表。2016年撰写的专题论文《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被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年会评为优秀奖。其结合自身实践与体会所独立完成的一万两千余字的业务课题《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审查思维的差异》,因对目前全省民事检察干警调整办案思维、适应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已被省院民事检察部确定为全省民事检察网络培训课题。

  2007年以来,先后荣获“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学习型标兵”“长春市朝阳区优秀公务员”“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办案能手”“长春市优秀侦查监督员”“吉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岗位练兵优秀选手”“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2012年度、2013年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党员。2014年度被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聘为首批检察教官。2015年度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党员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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