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荣春,男,1970年3月19日出生,吉林省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梨树城区中队中队长。自199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郝荣春一直坚守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线岗位,先后在榆树台交警中队、郭家店中队、车管所、梨树城区中队工作,自始至终一直坚持奋战在交通管理一线,在梨树县辖区的国省干线上守护百姓平安。
2010年11月27日,一场大雪下得沟满壕平,在102国道974公里处马家道口附近,一辆客车侧翻在路边沟里。接到报警后,郝荣春带领全体干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伤员救护及交通疏导。当时刚刚被救起的几名乘客都聚集在路面上,就在这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大货车径直冲了过来。刹那间,紧急刹车的声音把这几个惊魂未定的旅客都吓呆了,不知所措。情急之下,郝荣春顾不得个人安危,一下子就把这几个人推到路边的沟内,自己也紧跟着摔到沟里。大货车紧急刹车停了下来后,距离郝荣春不到一米,千钧一发之际,他选择的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多年来,郝荣春从一个中队到另一个中队,转换的是工作岗位,而不变的是一个人民警察对事业履行崇高责任的态度。为切实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郝荣春23年的时间里,在国省干线上坚持24小时昼夜执勤巡逻制度,第一时间纠正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国省干线交通安全,为梨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服务;在推广“互联网+公安”专项工作中,郝荣春冒雨深入全县多个乡镇、村屯,逐门逐户开展“互联网+公安”注册认证工作;在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中,郝荣春远赴内蒙乌兰浩特、辽宁法库、黑龙江哈尔滨、吉林辉南、白山、吉林市等地,寻找黄标车车主,经过不懈的努力,290台黄标车主动申请了报废,得到梨树县公安局的认可和充分肯定。
郝荣春在处理一次交通事故中结识了刘占友大哥。家境贫寒的刘占友开着借钱买来的三轮车在路上拉活儿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刮碰,对方向他索要六百元钱。郝荣春了解情况后积极进行事故双方调解,使出租车司机放弃了所要赔偿。并且还让刘大哥在中队和民警们一起吃饺子,迎接新年。事后,郝荣春和同事们不仅自掏腰包为刘大哥买了年货儿,还为他的三轮车办了保险、为他办了低保。“帮一时”永远也抵不过“帮永久”。面对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郝荣春还特别制定了一个帮扶计划,多年来一直坚持帮扶这个困难家庭。2012年,郝荣春队长结识了15年前双腿患脉管炎、双手两个手指截肢的困难群众刘淑萍,虽然丈夫离她而去,但她却坚强地独自抚养着幼小的女儿。郝荣春被她的坚强所感动,当即就说:“刘姐,我家就哥四个,没有姊妹,以后你就是我亲姐了,我就是你亲弟了。”刘姐家的事他都亲自过问,就连柴米油盐都亲自料理,多处奔走,联系民政部门为刘姐更换了假肢,又为刘姐办理了低保,申请办理廉租房。
2017年4月,郝荣春接到110转警,有一位危重病人,正在从榆树台方向赶来,要到四平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由于舍开公路四梨大街路段实行区间测速,怕耽误抢救时间,请求梨树交警护送。郝荣春便开着警车,警灯和警报、打着双闪一路呼啸疾驰,护送病人至市中心医院。病人家属感激万分,激动地说:你们真是老百姓的守护神啊!
多年来,郝荣春转换了多个工作岗位,但不变的是他对人民警察责任的坚守,恪尽职守、履职尽责,是郝荣春一直不曾改变的工作常态。寒来暑往、岁月更迭,二十多年的时光里,郝荣春痴心不改,用责任、用担当、用真情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对社会、对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2017年,他被四平市总工会授予四平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