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雅丽,女 ,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和龙市地税局法规督察科科员。
几十年来,刘雅丽先后在多个科室工作,无论在哪工作她都精益求精,勤奋工作,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多次被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受到了表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她热衷于社会公益活动,以无私奉献的公益精神指导自己的言行,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之中。以“倡导公益服务精神、弘扬助人为乐美德”为宗旨,默默地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一种生活,只有经历过,你才知道其中的艰辛;有一种艰辛,只有体会过,你才知道其中的快乐”,这是刘雅丽多年从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切身体会。刘雅丽在许多年前就加入了单位的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和妇女志愿服务分队,并经常与志愿者们一起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在慰问敬老院孤寡老人、资助贫困小学生、参加社区环境改善、上门辅导税收政策、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多项活动中都留下了她的身影。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志愿者的行动指南,作为一名社会服务志愿者,刘雅丽比较看重的是自己的社会责任。在很多次贫困家庭送温暖活动中,刘雅丽都自掏腰包为贫困家庭买来米、面、油及生活用品,赶上过年过节,她还为贫困家庭买上一些猪肉,她常说:“过年过节要让他们吃上肉,感受到节日的欢乐气氛,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多年来,刘雅丽始终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优秀品性,按照“社区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甘当义工,乐业奉献,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赢得了社会的好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她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但她觉得这就是一名志愿者生活的真实写照,每当她听到这句话时,就燃起了对志愿服务工作的激情,而每当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她总是感到那么幸福,自己的志愿服务行为是那么有价值。